自2024年11月25日起◆■◆,凡在城区道路驾驶两轮车违反以上规定的★■◆■◆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,《江西省实施
今年以来,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量和亡人数总体下降,但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数不降反升,机非混行等交通乱象严重,城区道路亡人事故占比全市道路近20%,其中多起城区亡人事故涉二轮车未走辅道而引发■◆★◆。为了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,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, 2024年10月21日★■◆■■■,我市发布关于城区道路交通“机非分离”专项整治通告。现就对违反“机非分离”等规定行为予以处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高安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◆★!请规范停车、礼让行人、规范经营、公共场所不吸烟......高安因您更文明!
在城区道路驾驶两轮车时★■,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,严禁进入机动车道行驶■■■★★★;在未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道路右侧行驶。